茅台金奖事件陷“罗生门” 公司再无回应
- 更新时间:2015-03-27 17:3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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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7日,《长江商报》整版刊登记者刘虎《破解茅台获奖的百年之谜》一文,文章展示了记者多地走访考证、多份史料、多方佐证的结果——茅台百年来引以为傲的“巴拿马奖”是假的,“怒掷酒坛振国威”的佳话也是假话。报道中专访茅台前任“掌门人”季克良一段,因季克良一句“到底得的是一个什么奖,并不重要”,也让“茅台并未斩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”看起来更像是事实。
对“国宝”级品牌的正面抨击瞬间引发舆论风暴。一时间,贵为国酒的茅台成为众矢之的,被扣上“造假”的帽子,被公开喊话“索赔”。“得啥奖不重要”也被各大媒体搬上标题,加速了话题的膨胀。
3月18日,刘虎再度撰文《茅台虚假宣传引十万网友热议律师称工商部门应介入查处》,文章援引多位专家、意见领袖的观点,指出茅台“篡改获奖等级、编造故事”,是“撒谎爱国”,并强调“工商局应该严肃查处假借爱国之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”。
3月19日,茅台在其官方做出长篇回应,指出获奖一事“有史可查”、“毋庸置疑”,但“纠结于对百年前获奖等次的争论,实在没啥意义”,并用大量篇幅讲述纪念获奖与民族情怀、以百年品质助力中国梦的决心。然而这并没有阻碍“黑茅党”的进攻,反倒助燃其更“嚣张”的火焰。
3月20日,刘虎三度撰稿《茅台终于承认所获非“巴拿马最高奖”》,除大篇幅内版外,《长江商报》还在其头版头条强调“回应本报报道茅台不提金牌”。文章直指茅台官方回应字斟句酌却“慎提”金奖,并援引媒体人总结茅台这是“明显的服软和求饶”。至此,“长茅之战”被推至舆论巅峰。
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,舆论对此大致可分两派:一派认为茅台到底得啥奖事关借爱国之名“欺诈”消费者与否,很重要;另一派则认为茅台得啥奖不重要,口碑和实力才是王道,民族品牌需要信赖,呼吁冷静看待“金奖争议”。
《新安晚报》据现行《广告法》指出,茅台在广告中宣传“金奖”涉嫌违法,对消费者很重要;茅台宣称获金奖,混淆视听“构成不正当竞争”,对竞争对手很重要;虚假宣传获金奖有损企业声誉,对茅台自己也很重要。《湖北日报》也刊文反驳“得啥奖不重要”之说,指出虽然企业拿什么奖未必对应其产品质量,但映照企业品质和市场形象,茅台应该给出明确答案。
舆论中更多的声音呼唤停止“纠缠”,理性看待。《北京青年报》的《对“茅台故事”纠缠也就输了》从事件本身出发,以更为客观的方式更有力地指出茅台发展史上不止这一个故事,且茅台走过历史长河靠的也并不只是“金杯”,更多的是“口碑”,因此,对于市场主体来说,纠缠茅台故事的真假就“输了”。央视新闻特约评论员王健也指出“不必纠结于‘金奖’,价值在于‘百年’”。
此外,对于《长江商报》的连篇追打,舆论也颇有微词。《贵阳晚报》在茅台发布官方回应当天刊文《“敲打”茅台搞错了方向》,文章直言长江商报的调查史料欠缺、未回避利益相关方观点、因果绑架、作者本人“煽动”舆论与新闻专业主义相悖。作为茅台“娘家媒体”,不选择分散焦点的侧翼战,而与源报道媒体正面交锋,似乎显得有些用力过猛。另有观点援引民国初期史料《续遵义府志》及《不列颠百科全书》佐证,茅台的确拿的是“金奖”,讽刺记者刘虎“玩文字游戏”将茅台所言“金奖”偷换概念成“最高奖”,呼吁给予民族品牌“善意批评和监督”。
自3月17日舆论爆发至今,话题仍在发酵,官网宣传栏“茅台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”的图标仍在首位,金奖百年的纪念活动仍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,茅台股价也并未出现相应波动。金奖事件像是一场台风,当事人茅台稳居台风眼巍然不动,媒体等局外人则在外围“混战”,或“落井下石”,或“鼎力相助”,或安抚各方情绪“劝架”,乐此不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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